9月29日,根据学校党委要求,机关总支第三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及副科以上干部(应到9人,实到8人)认真学习了《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十不准”》文件。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十严禁”和“十不准”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措施。
“十严禁”是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对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做到的十条禁令;“十不准”是为进一步改进全省党员干部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提出不准违反的十条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十严禁”和“十不准”,有助于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格、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鉴于目前正处于期中教学检查、省开课补考等工作的关键时期,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同志应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树立我支部党员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良好形象。
另外,对于本次因假未能参加学习的同志,支部将对其进行单独学习贯彻。